资助事项
对单位布局高价值专利组合给予支持。
资助标准
经综合评定,可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。
申报条件
1、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单位。
2、单位参与国际、国家或上海市行业标准制定,拥有高价值专利组合,且以标准必要专利为核心,支撑单位核心主业发展(专利组合含国内发明专利数量20件以上或国内发明专利和国际专利均为5件以上)。用人单位可将资助资金奖励到专利发明人和知识产权管理人。
申报材料
1、营业执照。
2、正式标准文本,标准立项材料,标准编制说明,标准实施后的社会经济效益说明。
3、专利组合清单及高价值专利组合分析报告。
4、支撑核心主业运营的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