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助事项
对参加境内外重要展览和会议,宣传推广张江品牌的,给予支持。
资助标准
按参展费的50%给予支持。展会范围实施清单式管理。参加多个展会的每年累计支持不超过100万元。
事后一次性支持。
申报条件
1、申报主体是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企业。
2、境内外重要展览和会议包括:美国国际电子消费展览会、世界移动通信大会、日本半导体设备展会、德国汉诺威生物技术展、美国国际制药工业展览会、德国杜赛尔多夫医疗器械展、世界制药原料展、以色列国际生物技术和医疗设备展览会、韩国首尔国际自动化展览会、日本东京人工智能博览会。
3、展会举办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
4、参展费包括:展位费、特装费(不高于展位费)和展品的运输费,参展人员(不超过2人,每人最高补贴1万元)的交通费和住宿费。
申报材料
1、申报主体营业执照。
2、参展合同及参展成果文件。
3、相关费用明细的支付凭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