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助事项
对入选或推荐参加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人才或团队给予奖励。
资助标准
对市级主管部门推荐到科技部参加“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评选的人才或团队,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;对其中入选科技部“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的人才或团队,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。
申报条件
1、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单位。
2、人才或团队入选科技部 2020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或由市级主管部门推荐到科技部参加 2020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评审。
申报材料
1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。
2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。